11月4日,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成都市及周边地区、川东北地区、川南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以上三片区将分别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规则,共同研究决定片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大事项,统筹协调具体工作。三大片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今年底将出台实施,并长期推进。
通知要求,在成都市及周边地区,以成都市政府为召集人单位,德阳、绵阳、遂宁、乐山、眉山、资阳市政府为成员单位,开展成都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在川南地区,以自贡市政府为召集人单位,泸州、内江、宜宾市政府为成员单位,开展川南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在川东北地区,以南充市政府为召集人单位,广元、广安、达州、巴中市政府为成员单位,开展川东北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据省环保厅副厅长杨雪鸿介绍,三大片区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后,还将共同协调开展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推动开展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后,三大片区今年内要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单位的成都、自贡、南充市政府要分别于今年12月20日前将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情况及相关文件资料报送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