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是结合本村实际,为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社会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制定的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为了更好完善各村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南江县朱公乡采取“四举措” 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制定工作。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政班子专题会议。要求各村(居)高度重视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好抓实。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切实推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规范完善工作。
全面摸底,规范落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现有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督促和检查,全面摸清基本情况。并要求各村(居)依法制定适应基层治理要求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充分体现村(居)民自律精神,真正成为促进村(居)民自治。
加强督导,注重检查。各挂联村领导、包村(社区)干部要切实指导、督促各村(社区)按照具体流程和时间节点,推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规范完善工作。
强化宣传,长效管理。通过广播、公示栏、入户上墙、宣传资料、民主评议等措施,增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进一步强化管理,完善制度,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成为推进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工作的有效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