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巴中市城乡低保享受人员公平、公正、实现“阳光”低保,以及进一步巩固巴中市城乡低保的专项整治,解决低保长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12月4日,从巴中市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获悉,接下来巴中市将开展城乡低保办理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人情保”、“关系保”、“土政策保”、“骗保”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巴中市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
专项整治5个“硬杠杠”阶段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昨日,各县(区)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公安局、工商局、住建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在市政中心召开了全市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对全市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据悉,此次城乡低保清理整治工作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由低保办理人员签订廉洁办理低保承诺书,公开承诺杜绝违规违纪办理现象;第二为集中清查阶段,将由县(区)组织专门人员,严格清理,实行逐户核查,全面清理;第三为整改阶段,各县(区)针对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清查、逐条梳理、逐条整改,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处罚;第四为检查阶段,由巴中市监察局、市民政局组织督查小组,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查,查问题、抓典型,并对每个县(区)抽查5个乡镇,10个村(居)委员会,进行剖析,掌握了解低保专项整治的实际工作情况,并进行通报;第五是总结巩固阶段,召开专项整治活动总结会,向社会各界公布整治结果,总结专项整治活动经验,将低保工作纳入权力运行平台监督管理。
以“零容忍”态度 一查到底
据了解,此次城乡低保将重点整治的内容为,具有“关系保”、“人情保”、“土政策保”、“骗保”,以及借名额、指标限制,由多户均分低保的“一折多户”和低保存折由村(居)干部保管并领取资金、冒领资金;工作人员办理低保过程中的“吃拿卡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等;家庭实际生活明显达到或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册低保对象、近三年内购买商品房或新建住房、拥有两套以上住房、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有财政供养人员、已享受政府养老保障政策待遇且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在册低保对象。凡有其中之一者,取消低保待遇。
中共巴中市委常委侯中文在会上谈到,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历时4个月,要对已经享受的低保对象进一次全面的拉网式清理核查。强化领导,精心治理,确保专项治理达到预期目的。“城乡低保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作,是保障和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关系到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各级政府是这次清理责任的主体,民政部门是这次专项治理的实施主体,各相关部门是低保专项治理的协助主体,要对低保居民家庭的户籍、车辆、住房、门市、社会保险、养老金、工资、存款、个体经营、住房公积金给予及时据实提供。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一查到底”,侯中文称,也要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为低保松绑解压。
专项整治按以上的5个步骤进行,接下来,将进行集中清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