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从巴中市环境监测站获悉,四川省将于2015年实行五大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巴中市的河流分属嘉陵江流域,一直以来,巴中市各县区的环境监测站就密切检测着河流断面的水质情况。据了解,巴中市范围内的8个断面水质都到了国家标准III类水质。III类水质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据了解,在行政区位的地理位置的交界处,一般都会定有一个断面,以监测交界处河流的水质。“对断面水质进行监测,主要是为了控制流域水质,确保水质稳定,达到III类水质的标准。”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张绍斌告诉记者。
据张绍斌介绍,四川省将于2015年实行五大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生态赔偿,简言之,流域上游地区交界水质劣于规定水质类别,上游地区给予下游地区赔偿;二是生态补偿,就是流域上游地区交界水质优于规定水质类别一个及以上级别,下游地区给予上游地区补偿;三是成效激励,即如果水质有明显改善,给予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