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根据县局部署“红盾春雷行动2015”及“两节”百日执法行动总体安排,迅速出击,集中组织力量开展节日市场检查,对城区各市场、商场、超市的商品质量、经营秩序、商品消费安全等进行拉网式检查。
行动中对平昌县嘉华商贸有限公司摩尔店、平昌县泉河多又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同州店经销的“通江银耳”、小角楼酒、江口酒、丰谷特曲酒、郎酒1956系列、五粮春酒标注有中国驰名商标的6个商品责令下架,暂停销售。
截止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执法车辆2台次,检查大型超市3家,其他经营网点6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