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百日行动”以来,平昌县委、县政府紧密结合巴中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整治措施、创新推进机制,探索建立“一二三四五”模式,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兑现,受到省督查组的充分肯定,尤其是我县创新组建的农民工工资保障兑现维稳工作组办公室,要求在全市进行推广。
成立“一个”专门机构
从县委政法委和县人社局、信访局、住建局、公安局、交运局、教体局、水务局及各办事处、金宝新区管委会、星光工业园管委会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农民工工资保障兑现维稳工作组办公室,专门负责农民工工资兑现具体工作,将其分成信访接待组、情报信息组和应急处突组三个组,分别由信访局副局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维稳办主任负责,既分工又合作,充分发挥各自岗位职能,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形成强大合力。专门机构成立以来,共协调兑现农民工工资4000余万元,制定重点预案4个,办理案件2起。
签订"两书"
与主管项目单位签订《责任书》,与企业签订《承诺书》,将责任逐一细化分解,倒逼主管单位和企业履行职责。
《责任书》要求,主管项目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本单位主管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兑付工作责任,并对主管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跟踪、督促,不能引起任何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非访及极端个人事件发生。
《承诺书》要求,用工单位要积极、主动、自觉、按时兑现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推、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留任何遗留问题,要接受主管项目单位的检查督促,自觉落实专班专人,逐人、逐项清理登记造册农民工工资实情。截止目前,已签订《责任书》85份,《承诺书》55份。
采取"三条"过硬措施
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12.4”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三进”活动,在乡镇(社区)、企业、工地开展以农民工“学法律、保维权、促和谐”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工维权法制宣传服务活动,普及《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强化社会各方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意识,努力营造关心和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截至目前,共举办10次法治宣传活动,深入企业200多家,接受农民工咨询1500多次。
全面排查。印发《平昌县在建项目工程款及民工工资兑现情况统计表》《平昌县农民工工资欠薪情况统计表》和《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百日行动”进度表》等文件,对全县在建项目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并向民工工资拖欠数额较大的项目的主管部门和维稳压力较重的用工单位进行通报反馈。截至目前,已对长林瑞、港中、荣新、城市营造进行了预警通报。
集中整治。始终坚持疏通维权渠道与接受举报投诉相结合,专项行动与查办案件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依法查处相结合,及时查处各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有效遏制了工资拖欠现象的发生。截至目前,农民工工资保障兑现维稳工作组深入20多个乡镇,走访在建项目87个,检查用工单位328家,涉及农民工2.6万人,纠正企业违法违规行为43起,依法移交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3件,为528人追回拖欠工资8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