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在残疾人就业方面有没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呢?
四川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目前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第一,增值税方面,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主要是民政福利企业,还有盲人按摩机构等等,按企业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给予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最高不能超过每年每人3.5万元,就是每人每年减少税额不能超过3.5万元。第二,企业所得税方面,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百分之百的扣除,假定这个企业支付残疾人工资是1000块钱,他可以在税前再加计1000块钱扣除,在税前按2000块钱扣除,这个力度也是很大的。第三,为鼓励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动免征营业税增值税,残疾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级政府规定的减征的幅度来减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