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上午,从巴中市水产渔政局获悉,2015年春季禁渔从2月1日持续到4月30日,在此期间巴中市管辖内的南江河、巴河、大小通江河以及各中小河流等天然水域实施春季禁渔。
巴中市水产渔政局相关负责人刘操告诉记者,禁渔期间,禁止在天然水域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电、炸、毒鱼和违法捕鱼;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间内捕捞的渔获物,违者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实物1到5倍的罚款。
2月3日上午,从巴中市水产渔政局获悉,2015年春季禁渔从2月1日持续到4月30日,在此期间巴中市管辖内的南江河、巴河、大小通江河以及各中小河流等天然水域实施春季禁渔。
巴中市水产渔政局相关负责人刘操告诉记者,禁渔期间,禁止在天然水域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电、炸、毒鱼和违法捕鱼;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间内捕捞的渔获物,违者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实物1到5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