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规范检察机关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巴中作出新贡献。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把握好“四个规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
按照最高检和省院的要求,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主要业务部门和执法办案重点环节,分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深入查找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切实加强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以狠抓制度执行促规范。探索建立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长效机制,根据不同时期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做到从源头上治,在根子上防,切忌紧一阵松一阵、热一阵冷一阵,必须做到经常抓、反复抓、持久抓。制度的关键在落实,这是规范司法行为的前提。在办案中必须坚持“一手抓办案,一手抓安全”的原则,不能简单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如何突破案件上,而忽视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在基层、关键在一线,市院在制度规范执行上做表率,在促进基层规范司法上、在个案办理上加强指导,抓好制度落实,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规范司法行为的措施在干警头脑中落地生根,施行见效。
(二)以强化督察整改促规范。把强化检务督察作为规范司法行为、集中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症”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作为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紧紧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等这次专项整改重点部门和环节,针对整治工作的重点,采取明察暗访、日常督察、随机督察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督察,通过督察达到以查促防、以查促改、以查促管的目的。检务督察部门加大对司法不规范问题的曝光力度,坚持有什么问题督察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通报什么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强化警示教育和内部监督管理。
(三)以深化检务公开促规范。充分认识到检务公开既是挑战,更是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的难得机遇,对于规范司法行为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深化检务公开必须以司法规范化建设为保障,以过硬素质确保公开效果。积极搭建和完善案件程序信息查询平台、法律文书公开平台、案件信息发布平台以及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平台,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赢公信。创新检务公开方式,广泛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长接待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建立定期新闻发布会和专题新闻通气会制度,加强重要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全面推进门户网站建设,充分运用新兴传播媒介,拓展与公众互动平台,通过深化检务公开,“倒逼”规范司法行为。通过增强外部监督,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干警的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坚决杜绝执法办案打“擦边球”、重实体轻程序等不规范行为,全面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和司法公信力。
(四)以落实“两个责任”促规范。牢固树立不抓规范司法就是失职、放任违法违规办案就是渎职的观念,把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实,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市院机关各业务部门要为全市检察机关树标杆、做表率,充分发挥在规范司法行为上的表率作用,引导全市检察机关自觉加强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和司法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两级院党组特别是检察长做到精心安排、集中精力抓好专项整改工作,带头严格规范司法、带头揭短亮丑,认真对照梳理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具体抓深入。两级院分管领导具体落实“一岗双责”,在带头规范司法行为的同时,抓好分管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两级院各业务部门特别是负责人必须敢于担当,切实担负起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整改落实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坚持把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重要抓手,加大执纪追责力度,增强执纪问责刚性,以严明的纪律促规范,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违法办案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以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倒逼司法不规范问题的纠正和解决。
坚持统筹谋划,长效推进,把握好"三个结合",主动适应检察工作"新常态"
(一)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相结合。紧紧抓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利契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的“四风”问题,以及开展“学习型、健康型、创新型”检察院创建活动,认真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案件质量评查、法律文书评比等,努力使检察队伍在作风上、素质上、能力上有新的提高。全市检察干警面向国旗重温检察官誓词,庄严宣誓,全面依法履职,把规范司法的要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相结合。以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调研和试点为契机,创新工作方法,主动接受监督。市检察院作为改革试点院,结合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了对2014年以来执法办案情况的社会调查,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和人民监督员调查,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执法规范行为的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供了思路。
(三)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相结合。一是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规范。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借助社会监督资源,规范自身执法行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反贪部门在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中落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行现场督察。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充分肯定。二是加强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建设,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为平台,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今年以来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148条,重要案件信息45条,公布已生效法律文书95份。三是完善涉检舆情收集、分析和导控联动机制,坚持实情处理与舆情引导并重,为检察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生态环境。
坚持全面部署,上下联动,把握好"三个及时",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开门红"
(一)及时动员部署,主动报告工作。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市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先后召开专题动员会、新闻发布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新闻媒体进行通报,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主动向市委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争取支持。市院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送了《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得到市委李刚书记、市委政法委朱冬书记的充分肯定,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抓好抓实,抓出更大成效。
(二)及时进行座谈,主动开门纳谏。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开门纳谏,主动到公安机关、法院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对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征求到各类意见和建议50余条。
(三)及时搞好衔接,主动沟通交流。市院领导“一对一”挂点联系各县、区检察院,切实加强对各院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引领、带动和促进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积极与省院对口部门沟通衔接,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总结反馈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