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至8月期间,南江男子蒲某某谎称可优惠安装移动宽带,先后在南江县多地骗取财物共计2万多元。近日,南江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6月2日,被告人蒲某某谎称自己是巴中移动公司南江县分公司的工作人员,以优惠安装移动宽带的名义,骗取南江县南江镇水洞村一社村民尹某某625元、廖某某625元、李某甲625元。同年6月12日,被告人蒲某某再次来到尹某某家,谎称要购买摩托车,自己没带驾驶证,下次安宽带时给钱为由,骗走尹某某一辆150型望江牌红色摩托车。得逞后,蒲某某并未停手,继续使用同样的方法,在南江县下两镇、长赤镇、元潭乡等地实施诈骗。2014年8月2日,蒲某某以购买大额商品为由,用赊账购物的方式,在南江县乐坝镇富源街袁某乙电器门市,骗走一台32英寸TCL液晶电视。2014年8月23日,蒲某某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南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9月26日南江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蒲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冒充移动公司工作人员安装宽带,购买大宗商品为诱饵赊销商品,以及帮忙办理低保卡、残疾证为由,骗取他人信任,先后到南江县元潭乡、八庙乡、东榆镇等地,骗取现金及财物价值合计20957.00元,其中未遂金额为2800.00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蒲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提醒:警惕陌生人搭讪
近几年,违法犯罪案件的手段在不断升级变化,诈骗作案已经从城市向农村蔓延,地点主要集中在相对比较落后的农村等边远地区,侵害对象多为女性和留守老人。村民面对陌生人搭讪时一定要保持警惕,对意外财物要头脑清醒。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贪图小便宜,对意外之财认真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