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机频出故障,商品房面积“缩水”,用餐后摔倒摔坏手镯……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巴中市消委会公布了2014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涉及房屋、通信、汽车等消费领域。
【案例1】开发商违规收费退还所有费用
事件:市消委会2014年4月先后接到3名消费者投诉称:巴中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商品房销售中,存在违规向670户购房户收取买卖合同印花税、按揭合同印花税等不合理费用,其中购房户买卖合同印花税13.6万元,444户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户按揭合同印花税5.7万元,共计19.3万元。请求巴中市消委会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退还相关费用。
评析:本案中,该公司利用购房户对商品房税费征收政策不熟悉,把国家明确规定已于2008年11月1日起暂免征收的商品房印花税列入代收代缴费用项目,同时违反约定在交房4个多月后未与购房户进行费用结算,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权、知情权,应当退还相关费用。
【案例2】转网改费不通知通信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事件:因网通公司与联通公司合并,原网通公司旗下的移动电话大灵通并入中国联通。2014年2月,平昌县消委会接到多名“大灵通”用户投诉,联通公司在未提前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暂时中断服务,要求大灵通用户集体转网,并改变原来使用的资费标准。
评析:根据《合同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因此联通公司不能终止服务和改变服务内容,如终止和改变服务内容,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最后,在工作人员调解下,经协商联通公司拿出3套资费标准让“大灵通”用户选择适合自己的消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