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更好地服务司法行政工作“新常态”,平昌县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抓实年度档案管理工作。
进一步健全档案管理组织机构。根据单位相关人事变动和档案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调整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的人员组成,确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建立了由各股、室、处、所、中心具体负责人员组成的档案工作联络员队伍。
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机制。对档案管理软件进行升级,增强了保密功能,新增了权限管理功能。同时根据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修订完善了《档案归档范围表》,制定下发了档案工作相关指导意见,规范了档案归档工作。
进一步促进档案管理工作落实。召开档案管理工作会议,明确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及要求,明确各部门“一把手”为档案管理工作责任领导,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及档案工作联络员为责任人,分别负责局机关及各司法所档案管理工作相关事宜。
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人员水平。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档案管理工作业务培训,学习有关档案管理制度和技能,不断增强档案管理人员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