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江县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大培育、发展和壮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新型职业农民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力度。
该县出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扶持政策》,明确重点扶持10个县级示范社和被新评为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优秀合作经济组织”,对新增的标准化种植(养殖)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扶持奖励;鼓励工商资本多种形式参与“三农”发展,引导在外创业回乡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产业;采取利益兜底、利益返成、返租返包、股份合作等方式与农户建立起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户以承包地经营权入股新型经营主体,确保农户获得持续收益;推动各种现代生产要素向农业集中、集聚,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速推进农业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进程,建立并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考核、半年一评比、一年一奖励”机制。
据南江县农委负责人介绍,到2015年底,该县将新发展市级以上龙头企业4家、专合组织30个、家庭农场60个、专业大户8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