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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巴中市首届“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的公告

时间:2015-04-09 19:42:56     作者: 87371378    来源:巴中在线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为贯彻落实巴中市第三届九次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巴中的决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传承法治文化,讴歌法治精英,彰扬法治典范,积极营造法治巴中建设良好氛围。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决定开展巴中市首届“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传承法治文化,营造法治氛围,建设法治巴中。

  二、主办、协办单位

  此次活动由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司法局、市法学会主办,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视台、巴中日报社、县(区)政法委协办。

  三、评选范围

  1、全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武警消防所属基层一线的司法、执法及法律服务方面的骨干人物;

  2、其他各条战线基层法治工作者中的优秀人物;

  3、热心参与法治巴中建设的普通群众中的典型人物。

  四、评选条件

  1、在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等方面带头作用大、社会影响好;

  2、在加强平安建设、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建设平安巴中方面等有突出贡献和较大影响;

  3、在依法办事、诚信守法、见义勇为、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权威、弘扬社会正气等方面事迹感人、影响广泛;

  4、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巴中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和较大影响;

  5、在宣传法治思想、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巴中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和较大影响。

  五、评选步骤

  巴中市首届“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于2015年4月启动,至2015年8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公推初选、网络投票、拟定正式候选人、确定表彰人选、表彰宣传六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5年4月)。下发评选活动通知;在巴中日报、巴中电视台、巴中长安网等新闻媒体发布巴中市首届“十佳法治人物”评选公告;各级各部门广泛宣传、动员、部署,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公推初选(2015年5月10日前)。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对照评选范围、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出本地、本系统“十佳法治人物”初选人员名单。各县(区)政法委分别推荐2名,计12名;市级政法部门、相关系统、单位各推荐1名,计18名。共计推荐30名(市级部门与县、区不得重复推荐),由评审委员会初步审定后进入网络投票程序。

  第三阶段:网络投票(2015年5月30日前)。对经评审委员会初步审定的30名候选人,在巴中日报、巴中长安网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事迹宣传,并通过巴中长安网进行网络投票。

  第四阶段:确定正式候选人(2015年6月30日前)。根据候选人事迹、评选条件和网络投票情况,由评审委员会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并在候选人所在地组织部分(不少于50人)基层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及普通群众代表,进行事迹宣传和无记名投票。

  第五阶段:确定表彰人选(2015年7月20日前)。根据考察情况和无记名投票情况,由评审委员会确定10名表彰人选,并在市广播电视台、巴中长安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期满后,由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巴中市首届“十佳法治人物”表彰人选。

  第六阶段:表彰宣传(2015年8月30日前)。录制表彰人员先进事迹个人专题片;以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名义对巴中市首届“十佳法治人物”进行表彰;举办巴中市首届“十佳法治人物”颁奖典礼;组织巴中市首届“十佳法治人物”宣传教育活动。

特此公告。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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