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全国普法网公布的《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表彰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南江县被授予“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南江县把法治创建活动作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惠及群众的重要工程来抓,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扎实开展创建活动。营造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升了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推动法治南江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日前,根据全国普法网公布的《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表彰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南江县被授予“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南江县把法治创建活动作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惠及群众的重要工程来抓,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扎实开展创建活动。营造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升了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推动法治南江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