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想到过局长会亲自参加庭审,政府对我们的事情很重视,相信政府能够切实为我们解决问题。”上诉人和原审第三人在庭审后表达了自己的期待。
4月16日,在新行政诉讼法即将实施前,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在南江开庭审理上诉人王某诉被上诉人南江县人民政府、原审第三人王某某土地颁证一案。南江县农业局负责人陈晓初作为南江县人民政府的特别授权代理人出庭应诉,并在庭上与王某某进行质证、辩论。据悉,这是自巴中中院成立以来首位在二审行政案件中出庭应诉的行政单位首长。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将正式5月1日实施,此次修法扩大了行政受案范围,使得老百姓更方便提起诉讼,从立法上明确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或者委托相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而此次行政首长出庭参加诉讼,体现了行政机关领导依法行政的积极态度,也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使行政争议顺利解决。“该院行政庭副庭长何玲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