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反腐倡廉要求,强化统筹部署,向市委和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情况,督促检查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协管监督。不断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坚持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二、全面深化作风建设。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治理,对案件久拖不决、随意延长审限、吃拿卡要等行为进行整治,每周一督察,每月一通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三、深入优化投资环境建设。严厉打击涉黑恶势力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严惩统筹城乡中渎职、集资诈骗犯罪等各类涉“软”犯罪;妥善审理新区建设、招商引资等各类纠纷;创新落实诉讼服务、网上立案信访、诉讼费减免缓等为民措施。
四、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等各项规定,坚决杜绝司法行为中不廉洁的行为。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并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27-5817906或12368。
承诺单位: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