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头落实好“两个责任”。坚决履行反腐倡廉主体责任,在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等方面,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执行者和推动者。坚决把落实“两个责任”贯穿到组织工作的各个环节,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在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打基础、抓基层等方面为全市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扎实抓好作风建设。按照“坚持、巩固、深化、拓展”的要求,在组织部机关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工作,逗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在全市大力开展“为官不为”、“庸懒散浮拖”、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5+2”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严肃查处。全面规范党内生活,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崇尚实干、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坚持做到清正廉洁。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强锤炼坚守原则、公道正派的职业精神,增强自律定力,坚守廉政底线,洁身自好,克己奉公、防微杜渐,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炫于五色之惑,努力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将组工干部队伍打造成为“忠诚、公道、高效、廉洁”的过硬队伍。
以上承诺,市委组织部全体干部职工自愿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27-5261369,1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