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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积极、稳健、高效地做好新时期下的司法行政工作

时间:2015-06-12 23:24:23     作者: 87371378    来源:巴中在线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努力发挥好基层司法行政职能,既是改革发展的需要,又是维护和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作用。新时期新形势需要基层工作者怀揣满腔热情,热心热衷司法行政事业,积极、稳健、高效地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一、精通业务是基础。基层司法所承担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多项职能,这些职能与人本理念契合,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发展要求相一致。只有明确自身责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武装业务知识和技能,才能有力保障工作的推动落实,为老百姓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基层司法所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既要完成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相关工作,又要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基层司法所人员少、工作任务重,要逐一履行职能促进工作,存在一定困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只有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精通业务技巧,才能有条不紊、游刃有余地处理各项事务,稳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

  二、全面普法是关键。推进全面普法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并强调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随着司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完善,不同特殊群体的需求存在差异,不同层面社会成员的多层次要求,过去单一的教育载体、内容、形式已经不能满足现实工作的需要,对普法者个人素质和能力要求越来越高。需要我们组织更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宣传小分队进行社会法律咨询活动,深入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同时,利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节点,广泛开展一批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普法活动,以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创新法治宣传,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畅通渠道是保障。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的持续推进,老百姓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但在基层,仍有一些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不浓,造成他们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社会幸福感、认同感降低,存在矛盾激化、触犯法律的红线的问题,为群众办事开启“绿色通道”十分必要。因此,要不断加大法律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让老百姓学法有门、用法有道,才能从根源上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只有不断拓宽群众寻求法律支撑的渠道,司法行政工作才能始终保持专注发展的定力,始终保持先进性,立于法治建设的最前沿。

  司法行政事业是党的事业,是政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化解基层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司法行政的地位越来越突出、职能越来越宽泛,积极、稳健、高效地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是司法行政人员不断追求的目标和前进的方向。只有不断促进基层工作规范化,全面履行行政职能,积极开拓创新发展,才能在今后的司法行政工作中做到服务周到化、态度热情化、办事高效化,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蓬勃的朝气、昂扬的锐气,做实做精新时期下的司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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