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昌依托“巴山新居”工程集中力量建设农村廉租房,把扶贫解困作为“巴山新居”建设的首要任务,每个中心村都配套经济适用的小户型、廉租房或敬老院,让贫困户都能住上新居。
根据农村贫困户住房需求,采取统规统建方式,规划建设农村廉租房。鼓励支持村集体盘活现有农村闲置房资源,统一租赁,并按农村廉租房标准租给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居住。政府给予财政补贴或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增加集体资产收益等方式弥补租金差额。由政府出资或社会力量捐助支持村集体修建的廉租房,应适当收取租金,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在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前提下,经批准通过项目整合,集中使用补助到农村贫困户的项目资金建设农村廉租房的,应无偿供其居住,产权由村集体和该贫困户按比例共有。
按先难后易、分类实施的原则,在确保经济、实用、安全的前提下,采用新建、租赁、改造三种模式,或结合中心村、聚居点统规新建,或统一购置、租赁农村闲置安全农房,或改造集体闲置房,县财政将农村廉租房建设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并整合移民搬迁、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灾后重建等项目资金,集中打捆用于农村廉租房建设。
县委农办负责人介绍,全县建成的廉租房实行了准入和退出机制,由保障对象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委会审查公示,乡镇政府严格审核把关后即可入住。入住农村廉租房贫困户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评议,凡经济状况好转并有能力回购或新建住房的,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将廉租房转借转租、无合理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的廉租房居住的,退回廉租房,交由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入住。目前,先后建成驷马当先、五木双河、江口大运、青凤千佛等23个示范新村、293个聚居点,改造2.5万户农村危旧房,建成农村廉租房322套,昔日贫困落后的小山村变成了幸福美丽的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