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南江县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暴雨洪灾,降雨量达200mm,造成全县48个乡镇、48.9万人不同程度受灾,转移人口26.3万人次,安置人员5.33万人,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11亿元。经初步查验,南江法院下两法庭、光雾山法庭围墙倒塌,审判业务用房一楼被淹,刚建成投入使用的科技法庭全部报废,桌、椅及空调等办公设施水毁损坏,经济损失80万元以上;正在新建的红塔审判法庭基础工程及施工设备受到严重破坏,工程材料被冲走,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共计230万元以上。洪灾中部分干警家庭财产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其中4名干警损失较为严重,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灾情发生后,南江法院立即采取“四项措施”迅速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组织领导“敏感敏锐”。灾情发生前,院长何明杰根据经验判断和政治警觉,提前向办公室主任、行装科长和法警大队长打电话预警指示,并通过短信等方式第一时间亲任指挥长,成立协调指挥组、应急处突组、通讯联络组和后勤保障组,迅速组织带领干警及时抢险救灾,9名党组成员全部冲锋在第一线。
抢险救灾“快速反应”。短短的20分钟内,17名干警迅速赶到县城“上下河街”集结,14名干警快速奔赴“龙渠大桥”待命。因系星期日,未安排值班的11名法庭干警60分钟内赶往岗位。遇到险情后全院干警快速反应,立即出动,全力抢救被困人员生命、被洪水浸泡的财产。有4名干警家中的汽车、衣服和家具等被洪水冲走,但放弃了自家的损失,而以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为重。
恢复重建“及时到位”。洪水消退后,院领导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冒雨深入各灾情点观察灾情、了解灾情、统计灾情、上报灾情。及时开展现场清理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用了3天时间60个工日基本完成了2个受灾人民法庭和1个在建受灾的审判法庭现场清理工作,解决了临时办公、办案和日常生活等基本条件。特别是光雾山法庭因道路通讯中断无法联系了解灾情,于6月29日一早派出了专门力量绕道陕西后经过10个小时到达了现场,及时传递灾情信息、立即恢复灾后重建。
安置帮扶“用心用情”。组织党员干警、团员干警、妇女干警分批深入挂联的石滩乡和受灾严重的赤溪乡等地开展心理辅导,看望当地受灾群众,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及时送去人文关怀。并与当地基层干部一道走访调查灾情、抢修水毁工程,指导灾民产业调整,组织生产自救,增强重建家园的信心。南江法院工会还组织未受灾的干警主动捐款捐物,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力争外援,努力把各项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