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下午,巴城市民任先生反映,半个月前他与朋友在位于巴城污水处理厂附近的南坝露天游泳馆游泳,结束后发现自己存放在储物柜里的一部苹果手机不见了。此后,他多次找游泳馆商家协商,但一直没有结果。
消费者:游完泳发现手机不见了
端午节当天下午,任先生与朋友到南坝露天游泳馆游泳。他当时交了10元押金,拿到一把更衣室储物柜的钥匙。大概游了20分钟后,任先生来到男更衣室准备换衣服时,却被眼前的一幕吓了一跳:他存放衣物的储物柜被打开了,虽然衣服还在,但手机已不见了踪影。
“手机是苹果6plus,两个月前买成6千多元,我十分肯定当时是锁好储物柜的门之后,带着钥匙去游泳的,发现手机被盗后,我就报了警。”任先生说,柜子里除了手机和衣服外,还放了一只苹果手表和两千多元现金,手表和现金是放在衣服下面的,并没有丢失。
游泳馆:进门处有“贵重物品寄存处”提示牌
4日下午5时许,记者来到该游泳馆,一进大门,便看见售票处一旁放着“贵重物品寄存处”的提示牌。“我那天来游泳的时候都没有看见有这个牌子,工作人员并没有提醒我要将手机放在外面保管。”任先生说。
“我们在售票处立了牌子,标明了‘贵重物品寄存处’,顾客来消费时,也都会提醒他们将贵重物品放在这里。”售票处工作人员说。记者表示想联系游泳馆老板时,该男子称:“不知道,我才来的,没有老板联系方式。”站在游泳池门口的几名工作人员也称,他们是刚来上班的,不知道老板在哪里。“开始那会民警来了,喊我们与老板协商,但等了这么久。”任先生的母亲说,这已经是他们第三次来到这里。
5日上午9时许,记者同任先生再次来到该游泳馆。一名自称是游泳馆负责人的宁先生说:“我们这里的入场处、售票处、更衣室都设置了标语“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后果自负”。我们也给派出所打过电话,民警说他们正在侦查,现在就等警方调查结果。他们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是法院判定该我们赔,我们会赔偿。”宁先生称,虽然游泳馆外装有监控摄像头,但是更衣室的情况没办法监控。
随后,记者在游泳馆内的男更衣室储物柜看到,储物柜均为灰色铁皮箱,在任先生当时存放物品的158号储物柜前发现,开锁处有明显脱皮痕迹。
民警:此案正在调查
记者联系到巴州区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我们辖区的刑事案件由巴州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江南中队负责,根据程序,我们已将此案移交到那边。”民警表示。对此,巴州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江南中队办案民警称,目前此案正在调查中。
市民在游泳馆内游泳时财物被盗,商家该不该赔偿?对此,四川宏坤律师事务所石睿律师表示,顾客消费会伴随随身物品的保管,而对随身物品的保管应属商家提供服务的一部分,商家应对财物的安全保障负责。“但此时存在一个问题,丢失手机的消费者必须拿出证据,到底有没有人偷手机,偷的是什么型号的手机等等,一般发生这种情况,建议消费者和商家共同协商解决。”石睿说。
提醒:可提前要求商家清点物品
提醒消费者,游泳时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手机等贵重物品不要带入游泳区,防止因随意搁置或看管不力导致被顺手牵羊。如果携带贵重物品,应交予专用物品保管处保管,不要带进游泳馆的更衣室的储物柜中,储物柜并不是保险柜。“若发现自己物品被盗,应保护案发现场,及时报警。同时,游泳馆也要加强内部安全管理,防止违法犯罪分子伺机作案。”民警称。另外,建议消费者提前要求商家进行物品清点,并将存放的东西一并进行书面说明,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