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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城居民生活用水年内实现阶梯水价

时间:2015-07-20 11:50:12     作者: 87371378    来源:巴中晚报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近日,从巴中市发改委了解到,为引导居民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巴城居民生活用水预计今年内将实现阶梯水价,具体实行标准市物价部门将在年内组织召开巴中城区供水阶梯价格听证会,就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和建立阶梯价格制度进行公开听证。

  年内将实现阶梯水价 阶梯水量设置三级标准

  市发改委物价局资源和环境价格科科长吴耘介绍,根据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的相关文件要求,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全面实现居民阶梯水价制度;2018年底前,县城城区以及其他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巴城居民生活用水预计今年内将实行阶梯水价。

  那么,阶梯水量的标准如何?吴耘介绍,根据省发改委和省住建厅的文件要求,居民阶梯水量原则上设置三级。

  第一级水量,结合巴中实际,将区域内扣除空置户后的所有用户用水量进行排序,按覆盖80%范围内用水量最多的用户年用水量除以12个月,得到的月均用水量为第一级水量,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第二级水量,将区域内扣除空置户后的所有用户用水量进行排序,按覆盖95%范围内用水量最多的用户年用水量除以12个月,得到的月均用水量为第二级水量,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

  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根据不同阶梯的保障功能,第一级和第二级要保持适当价差,第三级要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拉大价差,体现多消费多负担,抑制不合理消费。

  还有368处总表计量将全部改造为“一户一表”

  据了解,今年内将要推行的阶梯水价主要针对已经实行“一表一户”的城镇居民家庭用户。居民家庭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确定,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户;无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水表为单位。

  推进“一户一表”改造是实行阶梯水价制度的重要基础条件。从巴中圣泉水务有限公司了解到,截至2014年年底,巴中城区居民用水实行一户一表计量达到85%。根据统计,巴中城区居民用水实行总表计量的用水户还有368处,其中东城107处,西城92处,江北169处,预计今年底368处全部实现改造,达到“一户一表”。

  据了解,根据数据统计,2013年,居民生活用水比例为70.64%,非居民用水比例19.59%,特种设备用水达9.76%;2014年,居民生活用水比例为69.10%,非居民用水比例21.56%,特种行业用水比例9.33%。

  近几年来,巴城用水量激增,供水供需矛盾日显突出。目前,第二水厂水源工程正在建设中,位于大佛寺的一水厂和位于兴文经开区的三水厂是巴城的饮用水供给地。一水厂的日供水量为7万立方米,三水厂的日供水量为2.5万立方米,但在夏季和春节的用水高峰期,巴中的水量需求达11万立方米,还存在较大的缺口。

  巴中圣泉水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辉介绍,阶梯水价主要目的是引导居民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不是让大家多付水费。不能只看加价的标准,而应该看覆盖的人群。如果第一级水量覆盖了大部分人群,水价等于没有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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