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通江县检察院首次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中引入人民监督员,接受人民监督员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监督,同时也充分运用人民监督员的社会角色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帮助。
在李某某故意伤害一案中,通江县法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介入案件办理监督,听取了人民监督员对案件事实、证据及对案件处理的意见。人民监督员建议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既要重视对犯罪的打击和社会矛盾的化解,也要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改造和挽救;同时,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社区、司法机关要全力帮扶涉案未成年人,让他们及时回归正途。
据悉,邀请人民监督员介入审查起诉,是通江县检察院积极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也将成为该院今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一种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