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党员示范岗”授牌仪式,首次设立杜明等15个工作人员所在岗位为“党员示范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在家领导及全院干警参加会议,中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高隆琼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由中院领导向荣获“党员示范岗”称号的党员同志颁授标牌。随后,王强院长代表市中院党组向各位奉献在司法岗位一线的全体党员,表示诚挚的问候!他指出,市中院设置党员示范岗意义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院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支部发挥了较好的战斗堡垒作用,但是个别支部组织涣散,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淡化、党性不强、表率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依然存在。为切实抓好支部组织建设,推动党员在审判执行、服务及学习生活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中院决定以创建“党员示范岗”为抓手,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警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他提出,“党员示范岗”总体要求是党性观念强、职业道德好、业务水平高、岗位形象好、工作质量优,能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并希望示范岗上的同志们,立足工作岗位,认真思考和回答好三个问题:“我们是谁”,要勇于亮明身份;“该做什么?”,要勇于担当责任”;“应该怎么做?”,要勇于当好榜样,真正成为干部群众中的一面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