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州区首例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在巴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巴州区安监局法人代表、局长李治华亲自到庭应诉。庭审现场还邀请了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检察院等40余人旁听。
该案发生于2014年10月14日下午6时,经开区巴兴220KV线路跳闸,致使吴某、杜某被高压电流击伤。事故发生后,巴州区安监局进行调查,认定吊车驾驶员任某在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违规操作吊车吊装广告牌,吊车轮胎爆裂,致使吴某、杜某被电流击伤,同时造成巴兴220KV线路跳闸事故。因此,任某应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责任人任某之妻李某不服责任认定,以作业车辆车主身份向巴州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巴州区安监局法人代表、局长李治华亲自到庭应诉,并就原告的诉请进行了答辩。
“如此近距离地接触法庭、了解庭审、接受现场法制教育,非常有教育意义”、“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善于运用法制观念思考工作,严于使用法律手段强化监管”、“新《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行政机关都应自加压力,倒逼改革,抓紧制定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守住权力运行边界……”在庭审结束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参加旁听的代表们对该案的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他们一致认为,通过参加旁听,既深受教育,又倍感压力,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落实新《行政诉讼法》要求,提高行政应诉能力的同时,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并做到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忧患意识,不仅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内部执法监管,更要严格依法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