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通江县司法局铁佛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罗冬梅接到社区矫正对象打来的电话。李某,今年22岁,是通江县铁佛镇八庙岭村2社人。高中未毕业就随同乡赴北京市务工,今年年初因法律意识淡薄一时冲动,被以妨害公务罪判有期徒刑8个月,适用于社区矫正。李某刚到到铁佛司法所报到后,情绪低落,不止一次问管理社区矫正对象的罗冬梅“我现在是罪犯,在家能做什么?……”
“罗姐,我是李某,我现在在做天天快递,你们有什么快件要送的,就直接给我打电话,这两天事情有点多,我下周一再过来汇报行不?”
“可以,别忘记把书面汇报材料一并带来。”
电话挂断不到一个小时,李某却来到了司法所,罗冬梅正在纳闷(不是说下周一来汇报吗?)。李某进门便说:“罗姐,我本想下周一来汇报的,你看我还把快递车停在外面呢,一会儿还要去送快递。”
短短几分钟李某汇报完思想,交了书面材料便匆匆而去,看到现在的他不同于刚来报到时的迷茫,司法所所有人员对他的变化都倍感欣慰,李某离开司法所时说道:“今后,我要靠自己的诚实劳动,找回曾经迷失的自己,回报好心人对我的帮助,回报社会,做一个自食其力的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