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江县纪委监察局通报了4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件。
2008年至2014年,张中清先后在担任朱公乡杨岭村文书、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和4社社长期间,违规再分配农村低保资金、擅自变卖核桃丰产培育项目物资并私分、侵占出售社集体山林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0年至2014年,何成修任和平乡石龙村纪检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兼四社社长期间,违规享受农村低保资金,对村两委违规再分配农村低保资金未履行监督职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0年至2014年,惠兴仁任和平乡石龙村村文书兼三社社长期间,违规享受和参与再分配农村低保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10月至2015年2月,李文革任下两镇柑树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对村民违法占地建房情况未查看、未制止、未报告、未监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