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午,巴中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第二十一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全国人大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全省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意见。市委书记李刚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国人大张德江委员长的重要讲话深刻分析了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刻阐述了人大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要认真把握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期人大及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学习领会张德江委员长、省人大陈光志副主任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努力促进人大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积极服务全市统筹城乡、扶贫攻坚、全面小康。
会议强调,新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也是巴中推进民主法治进程的重大机遇,要积极做好立法前期工作,切实加强立法能力建设,积极向上沟通汇报,努力争取把巴中纳入第一批按新立法法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市。要选优配强法律专业队伍,建立健全立法工作制度,不断提升立法能力建设。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不断提升立法质量。要务实抓好法治巴中建设,不断拓宽法律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切实增强法制宣传实效,积极引导社会舆论。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着力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要不断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人员编制、财力保障等具体问题,切实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尽责、发挥职能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政府行政行为规范运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