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国税局印发《关于加强工程项目增值税管理的指导意见》,充分肯定我市在该领域的实践探索中所取得的宝贵经验,要求各市(州)兄弟单位积极学习借鉴,走出传统税收低迷的困境,为全省财政增收作出新贡献。
据了解,我市国税机关在市政府出台的税收保障机制的推动下,通过搭建经济税收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税收专业管理团队、开发运用“工程项目发票核查系统”,强化信息采集、部门协作、政策分析、项目核查等措施,采取分类控管、以票控税的办法,对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实行“先验票后付款”、非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实行“先验票后验收”(工程项目施工方在申请拨付款项或者申请竣工验收时,必须先到国税机关申请查验建材等发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查验合格后财政等部门方予拨付工程款或方予竣工验收),扎紧了税收流失的“口子”,走出了一条“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税新模式,工程项目税收管理工作成效显著。该模式自2012年下半年实施以来,全市国税机关工程项目税收累计入库约4.2亿元,成了税收收入新的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