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通报,11月20日22时许,白云区均禾街罗岗村加石路白头岭东街发生一起犬只咬伤女童事件。经初步调查:11月20日22时许,事主刘某带其3岁的女儿途经罗岗村白头岭东街3号门口时,被一只狼狗追咬,造成该幼童臀部受伤。其后群众帮忙将狗赶走。刘某随即拨打110电话报警并自行带女儿去医院治疗。接报后,白云警方派出警力赶到现场,走访群众了解情况,搜寻咬人犬只,但搜寻未果。次日8时许,刘某致电派出所询问犬只伤人的处置进展情况,警察答复还没找到狗及其主人。刘某对民警答复不满,遂向相关媒体“报料”,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编造了“派出所说‘狗那么大谁敢去抓’”的话。刘某事后承认该说法不当。
该犬只已经于昨日下午4时许被均禾派出所民警和治保人员在罗岗14社附近找到,目前犬只已被警方带回。警方现正全力查找该犬只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