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一个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市创文指挥部决定组织公安交警、城管、交通运输管理、新闻媒体等部门从2015年12月14日—12月30日,对以下十大不文明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和依法处罚,并招募100名志愿者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抓拍举报,在报纸、电视、网络、社区宣传栏公开曝光。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从自己做起,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文明城市形象。
1、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乱扔烟头,践踏绿地,乱涂乱画;
2、机动车、非机动车闯红(黄)灯和乱停乱放;
3、驾车遇前方交通阻塞时,不依次等候、穿插超越;
4、行人过街不遵守交通信号,不走过街设施;
5、驾乘人员向车外抛洒杂物,货运车、建渣车、商砼车等抛洒滴漏,违规驾驶;
6、占道经营,张贴、散发小广告;
7、乘坐公共汽车不自觉排队,不为老、幼、病、残、孕让座;
8、出租车拒载、拼客、不打表,不主动出具发票等;
9、在禁烟场所吸烟,办事、购物等不自觉排队;
10、在限制犬只进入的场所遛狗,宠物随地大小便。
欢迎广大市民参与不文明随手拍和身边不文明行为劝导活动。
举报电话:巴中文明热线8888110
巴中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