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 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 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难点何在
从《意见》看,中央要解决黑户问题的决心很大,措辞也相当严厉。《意见》强调,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政策性障碍等因素,部分公民无户口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利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直接影响国家新型户籍制度的建立完善。
这并不是中央第一次明确要求解决黑户问题。黑户问题之所以久拖难解,成为一个顽疾,其根本原因在于超生处罚无法真正彻底与落户问题脱钩。很多地方的公安机构需要看到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证明才为超生人员上户口。另有一些地方,虽然不要求一定有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但是会定期把上户口的超生人员名单提供给计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