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婚假产假国家规定2016:安徽省2016年最新产假、婚假、生育津贴政策汇总
依据政策:
《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16年1月15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6年1月12日省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1、关于婚假
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不再提倡晚婚晚育。此次《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依据上位法修改内容删除晚婚假。因此,婚假为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