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岁高龄的季承(左)出席庭审。
昨天上午,季羡林之子季承起诉北京大学一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季羡林先生生前收藏的书籍、字画等共计649件,涉案标的额达亿元。81岁的季承亲自出席庭审,还提供了一份季羡林先生书写遗嘱的视频作为证据。
□原告
提供遗嘱以证捐赠不合法
昨天上午9时40分,此案正式开庭。季承亲自出席庭审,他满头银发、身穿格子衬衣。北京大学校长法律办公室主任陆某某及代理律师出庭应诉。此次是本案第二次开庭。
据了解,季羡林先生曾于2001年7月6日与北京大学签订一份捐赠协议书。协议书中约定:将属于季羡林个人所藏的书籍、著作、手稿、照片、字画以及其他物品捐赠给北京大学,赠品清单于2002年3月1日以前由赠与人交付受赠与人;赠品将分批分期由赠与人移交受赠与人指定的北京大学图书馆,直到本协议所列全部赠品移交完毕。
2008年12月5日,季羡林曾手书遗嘱,“有几件事情在这里声明一下:一、我已经捐赠北大一百二十万元,今后不再捐赠;二、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的书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我从来没说过全部捐赠……”
同年12月6日,季羡林写下了日期最近的一份委托书。委托书全文为,“全权委托我儿子季承全权处理有关我的一切事物、务。季羡林。戊子冬。2008年12月6日于301医院。”
季承认为,季羡林已于2008年的书嘱中表明全权委托季承处理撤销捐赠协议的事宜,季羡林的捐赠并不合法。他就此与北大多次协商未果,于2012年6月14日,将对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原物返还2009年1月13日被告清点保管季羡林文物、字画577件。随后,季承称北大又清点出38类72件文物,所以,起诉要求北大归还的文物为649件。2012年8月3日,此案正式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