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7月1日起,党员酒驾醉驾等十类交通违法要通报纪委”,对此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进行了回应。
回应如下:
近几天,很多人问蜀黍是不是7月1日起党员交通违法要抄告纪检机构?真实情况是这样的:针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10类交通违法行为,7月1 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增加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的采集项,此举旨在为部门信息共享、抄告联动及征信挂钩创造条件,以进一步提升我国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目前内蒙古、江苏、浙江等一些地方已与纪检监察、信用管理等部门建立了针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抄告、征信机制,社会效果良好,下一步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实施。许多网友对此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不断完善部门协同共治机制,感谢大家的支持!
据悉,上述10类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或标识、套用机动车号牌、脱保、超速50%及以上、货车超载30%以上、客运车辆超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