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人:尚晓轩
●原任职务:河南省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6年4月22日,河南省鹤壁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
●犯罪事实:2004年9月至2010年3月,尚晓轩利用职务便利,在工业项目用地、个人工作调动等事宜上为他人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3.1万元。
我2003年底调到淇县工作,那时我已经53岁,知道淇县可能是自己工作的最后一站,所以到淇县前我就下定决心:要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来工作,保好自己的晚节,为自己的一生画上个圆满的句号。
在淇县工作初期,我是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2003年冬天,针对有群众反映107国道存在交警对过往运输车辆收取 小费 的问题,我安排有关人员一起便装 埋伏 在检查站附近进行现场监视,虽然当时气温已降到零度以下,但我为了抓住 现行 ,从当天傍晚一直坚持到次日清晨。
工作上的勤勤恳恳,使我赢得了县班子成员的尊重,也使我被地方百姓所认可。可是公事公办的风格也慢慢给我带来了一些非议。2013年一过春节,就有人带着礼品礼金找到我的住处,对此我一概拒之门外。结果春节过后一上班,就听到有人对此议论纷纷,说咱县来了个不讲情面的 怪老头 。对此,我开始时不以为意,但随后我吩咐的工作中渐渐出现了有头无尾的情况。有时与人见面了也无共同语言,谈上几句就尴尬地离开了,更有甚者远远看到我就绕开走。
为了改善人际关系,为了更好开展工作,我决定在处事风格上有所改变,不能直来直去。在工作闲暇之时,我开始主动找同事下属聊天。有时别人喊我参加饭局,我也欣然前往。只此一变,我身边活动的人马上就多了起来,就连以前被我拒之门外的人也主动来套近乎拉关系。这些人不时地送两条烟、两袋茶,请吃个饭、洗个澡,便宜虽小却慢慢地腐蚀着我的斗志,就这样我的主观世界和内心深处慢慢地开始发生了变化。
2008年,淇县某化工厂老板冯某因违法用地问题多次受到国土部门的检查。为了逃避处罚并顺利建厂,冯某来到我的办公室求我帮忙。鉴于冯某问题不大,也为了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我让国土部门对冯某给予关照。后来,冯某的化工厂得以顺利建成。结果,冯某此后连续四年登门拜年,连我孙子的满月他都打听清楚不忘随礼。就这样,冯某陆续送给我2.3万元的红包,而我则投桃报李,在他工厂的一些项目审批上给予了帮助。就此,思想松动后的我在腐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直至今日这般不可收拾的地步。
如今面对党纪国法的惩处,对年近古稀的我来说,是如此深刻的教训,是我永远铭记在心的切肤之痛。我对所犯下错误深深地忏悔,也向曾对我寄予厚望的父老乡亲深表内疚和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