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记者从菏泽市人社局获悉,2016年7月1日起,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增加15元,由原来的85元调整为100元,此举将惠及菏泽141万城乡60岁以上居民。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文,确定从2016年7月1日起,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增加15元,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100元。根据《关于提高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要求,菏泽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也将由每人每月85元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00元。
据介绍,这次提高标准实现了菏泽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五连增,由最初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为现在的100元,增幅81.82%。根据2016年5月底统计的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人数为141万人。
“财政只要拨款下来,县区人社局就会直接把养老金拨到每一位享受该政策的老人账户中。”菏泽市人社局农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老人只需要拿着银行卡就可以直接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