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服兵役是一种义务跟责任,拒绝服兵役从某种程度来讲是违法的。近日,两位来自宁夏红寺堡区的两名少年,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被批准入伍。然而到部队后,两人多次向部队递交离队申请,明确表态拒服兵役。部队各级领导多次劝导无果,态度极其消极,甚至采取极端行为相要挟,所在部队依法规按思想退兵做出处理。

7月28日,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召开征兵工作会议,研究去年2名拒服兵役青年的处理意见,给出7条处罚措施,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这是宁夏首次对拒服兵役行为开出罚单。
浦某和李某,分别是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康庄村、红寺堡镇振兴社区人,2015年9月自愿报名应征,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被批准入伍。然而到部队后,由于不适应严格正规的军事化管理和训练生活,两人萌生了退意,多次向部队递交离队申请,明确表态拒服兵役。
部队各级领导多次劝导无果,该区征兵办公室与乡镇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也先后多次前往两人所在部队耐心谈话、教育劝导,但2名青年仍拒绝继续留队服役,态度极其消极,甚至采取极端行为相要挟,在部队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所在部队依法规按思想退兵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