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6日,时年18岁的四川达州小伙刘大蔚,花30540元网购了这些仿真枪。当月22日,该批枪形物被福建省石狮海关缉私分局在泉州某物流公司查获。8月31日,刘大蔚被刑拘;9月29日,其因涉嫌走私武器罪被逮捕。去年4月30日,泉州市中级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一审判决书中称,经鉴定,送检的24支“枪支”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有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8月2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刘大蔚的上诉,维持原判。
刘大蔚在家中。
近日,叶某非法买卖枪支被从宽判缓刑的消息引发关注。网购气枪1支、子弹964发的叶某,因适用于今年7月以来推行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刘行中想不通的是,为什么他的儿子刘大蔚因网购了24支仿真枪,就被判了无期。如今,刘大蔚被羁押于漳州市监狱。
3万多元网购24支仿真枪
2014年8月31日当天中午,刘行中接到县公安局电话说,儿子被带走了。赶回家后,当地公安和泉州海关递给他一张逮捕证,上面写着,刘大蔚涉嫌“走私武器罪”。夫妻俩懵了:“儿子的确打小喜欢玩具枪,但不可能干走私武器的事。”两人思前想后,唯一能想到的“疑点”,就是儿子7月16日在网上向“台湾卖家”购买仿真枪。
刘行中说,刘大蔚从小爱玩具枪,床头挂了十几只,从十几元到一百多不等。在当地,长辈们逢年过节都会送男孩子遥控车或玩具枪,这一点并不奇怪。此外,儿子前两年还曾在深圳一家玩具厂打工,厂里也生产玩具枪。网购仿真枪的事,夫妇二人也都知道,“儿子跟我们磨了好些天才被允许。当天我跟他一起去的银行打款,24支,3万多一点。”刘大蔚的母亲胡国继说,买枪的钱,是儿子打工攒下来的。“当时儿子说只是仿真枪,威力很小,跟平时收藏的没什么区别,不会伤人。之所以贵,是因为‘做工精致’。”在刘行中看来,儿子一直懂事听话,也从未因为玩具枪与人发生不快。
法院以走私武器判无期
刘行中表示,刘大蔚以前收藏的枪很多,但都是打塑料子弹的,打出去,连家门口电线杆子上的鸟都够不着。“变化发生在儿子去深圳玩具厂打工以后。”刘行中回忆,2012年的一天,儿子在厂区附近捡到一张广告卡片,上面写着仿真枪收藏爱好者的电话。刘大蔚好奇,就打了过去。对方说“有仿真枪卖,比你厂里的做工好一点。”
2014年7月,对方给刘大蔚打来电话。当时他在大竹县老家等候征兵,就想买两只收藏一下,但对方说“20支起售。”刘大蔚在网上看到对方传来的仿真枪图片,越发喜欢,就征求父母意见。刘行中说,儿子解释了很多遍,“就是一些做工精致的仿真枪,用来收藏。”对于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判决,刘行中夫妇难以接受。他表示,儿子付款后没几天,对方就通知说“交易取消了”,钱也一分不少地退回来了。“他甚至连这批‘枪’的样子都没看到,怎么就被定性为‘走私武器’了呢?”
一、枪支标准
“买的时候儿子确认过只是仿真枪,只是做工精致些,拿来收藏的。”刘行中表示,涉案仿真枪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枪支,儿子也绝对无走私武器的故意。
福建省高院二审判决书中显示,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的规定,当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据检察日报报道,2008年3月1日实施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确立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非制式枪支致伤力判据为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的标准。“枪口比动能”是指弹丸出膛后、在枪口附近位置时具有的动能与弹丸横截面积的比值。
而类似的枪支鉴定标准,在香港是7.077焦耳/平方厘米,在台湾则是20焦耳/平方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