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抚养费的争议也越来越大,在二胎政策开放的前提下社会抚养费的问题也被推至顶峰,最近各省份对此问题也展开了探讨,20多个省份明确了社会抚养费的标准,为了更好地跟随我国社会发展的脚步,各省也将会进行重新规定以适应我国未来的发展道路。
日前,北京人民政府总部关于修改《北京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并开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官网上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对新政进行广泛采纳意见,经过讨论后做出新政决定。在“两孩政策”的情况下取消了对违规超生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抚养费规定,修改为不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第三个或更多子女的夫妻或非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公民,多生一个孩子将会按照各省地区统计公布的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至10倍来进行处罚征收。
调查了解到,二胎政策开放以来全国各地都陆续的修改了当地的计划生育条例政策,超生罚款的问题也重新讨论修正,在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将明确规定了超生罚款比例和社会抚养费的的征收标准。各省份的新政策制定会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制定,一二线城市大多是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也有按省或市人民政府来制定的,少数偏远地区还在讨论研究中尚未明确具体的征收办法。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在各地都有所差别,在湖北、河南、四川、山东、河北、重庆、福建、陕西等8个省份中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超生的情况,处罚征收的计征基数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而广东城镇居民超生将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高额社会抚养费。多地在此问题上还是按照以往的征收标准采取“多生多罚”,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同时对3胎以上的超生家庭会在规定的基础上加大征收处罚费用。
社会抚养费新政策中没有多大改动的还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处罚力度,不按政策规定超生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承担社会抚养费的基础上还会面临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会被开除。在违反了生育政策的情况下,收取了社会抚养费后七年内不能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云南省在此问题上也提出了类似的政策,违反规定的企业职工将会被解除劳动合同。
近几年一系列的政策修改中,我们了解到从二胎政策的开放到现在的社会抚养费惩罚力度的增加,国家鼓励发展的同时也在遏制,任何事情都需要一个度,水满则溢月满则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