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的男保姆庞某以辱骂、推搡、拍打、扇耳光等方式多次虐待77岁的雇主王先生。昨天上午,庞某在房山法院受审,法院以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庞某有期徒刑1年,并禁止庞某从事看护工作3年。
什么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
该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设的罪名之一,此前刑法中虐待罪的主体仅限于家庭成员之间,这就使得大量非家庭成员之间存在的被监护、看护人遭受虐待的现象不能定罪处罚。对此,《刑法修正案(九)》新设了这项罪名。
根据刑法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建议公众,亲属还是应该多陪伴,聘请专业人员的时候,还是要到正规家政机构,一旦发现有类似虐待行为,要积极寻求法律保护,保护他们合法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