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污吏,都是很富于冒险精神的。大约也是“精神胜利法”的作用,以为坐了那个位子,就是统治阶级了,就可以随意了,特别是自认有了“小山头”、“保护伞”之后,感觉无敌了。殊不知,在真正的统治阶级眼里,看家犬是随时可以烹掉的。
2016年10月13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海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谭力受贿案,对被告人谭力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谭力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4年,被告人谭力先后利用担任成都市委常委及宣传部部长、广安市委书记、绵阳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建设、仲裁裁决执行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625.4056万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谭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谭力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谭力简历
谭力,男,1955年10月生,汉族,重庆市人,大学学历,教授,1972年2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2.02—1973.08 四川省长宁县桃坪公社兴龙一队知青
1973.08—1975.07 四川省高县师范学校学习
1975.07—1979.09 四川省长宁县桃坪公社大桥小学、县文教局、县委宣传部工作
1979.09—1983.07 重庆师范学院政史系政史专业学习
1983.07—1985.06 四川省宜宾地区教育局工作
1985.06—1995.09 四川省委第二党校行政管理学教研室教师、副主任、主任(其间: 1993.04—1995.09在郫县县委挂职锻炼任副书记)
1995.09—1996.07 四川省郫县县委书记
1996.07—1997.08 四川省郫县县委书记,代县长、县长
1997.08—1997.10 四川省成都市市长助理,郫县县委书记、县长
1997.10—1998.05 四川省成都市市长助理,郫县县委书记
1998.05—1998.06 四川省成都市市长助理
1998.06—1998.10 四川省成都市委宣传部部长
1998.10—2001.03 四川省成都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1.03—2004.01 四川省广安市委书记
2004.01—2004.12 四川省广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4.12—2009.03 四川省绵阳市委书记
2009.03—2010.01 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0.01—2011.02 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省长
2011.02—2012.05 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省长,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工委书记
2012.05—2014.07 海南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工委书记
2014.07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