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湖南省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随后湖南各地按照省政府指示陆续出台相关调整方案。近日湘西州已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
具体调整标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在此项调整基础上,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 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对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15〕38号文件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4%。原因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两项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59元的,按159元调整增加。
同时,对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5元;对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湘西州8县市等艰苦边远地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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