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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女生未婚生子 父母合谋遗弃5天大的外孙

时间:2016-10-20 16:55:56     作者: xiaowei    来源:一点资讯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女孩未婚生子除了自身问题,还与平时父母教育关心缺少有关。近日泰州一大二女生未婚生子,父母不仅没关心孩子身体心理问题,为了颜面竟合谋遗弃5天大的外孙!

  10月18号上午,泰州高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遗弃案件。接受审判的是一家三口,孩子的母亲年仅20岁,还在无锡读大二。在自己父母的劝导下,竟然狠心的将出生5天的儿子丢弃!

  今年6月5号晚上9点多,泰州高港大润发超市对面的一辆电瓶车上,有群众发现一个羽绒服包裹的男婴,呼吸微弱。

  民警发现弃婴身上有一个纸条,写着“今年5月31号晚上12点20分钟出生,7斤重”,经过调查,警方最终在江都找到了孩子的母亲汪某。

  汪某交代,她去年暑假来泰州打工认识了一名23岁的山西男子,两人互生好感,并有了亲密接触。开学后,两人便分了手不再联系。今年3月,汪某发现自己怀孕了。

  汪某说,自己也想过不要孩子,但心里又害怕。也想过孩子生下来该怎么抚养他,但也只是想想。汪某生产时,因为孩子卡在身体内的时间太长,男婴出现了一些异常,医生建议他们把孩子转到大医院治疗,汪某一家没同意。

  更令一家人担忧的是,女儿未婚生子,传出去以后,颜面何在。考虑到种种后果,老汪提出把男婴遗弃,男婴母亲和男婴外婆起初并不同意。汪某父亲想到大润发超市门口比较多,容易被人发现,就想把孩子放在超市门口,让好心人抱走。为了混淆公安机关的视线,老汪还篡改了孩子的出生时间。

  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公安机关还是查到了他们。接到公安机关传唤后,小汪一家主动投案,但他们明确表示,不愿意抚养孩子。

  法院审理认为,孩子母亲汪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遗弃罪,汪某父母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当庭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汪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汪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章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关键词阅读: 未婚生子 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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