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不满判决将自己11个月大的孩子扔到法院,还扬言称:没房子住就让法院养孩子。11个月大的孩子本应该被抱在怀里,但相对于孩子来讲,房子似乎对这对夫妻更为重要,如此的行为让不少网友纷纷对其谴责。
姜某原住虹口区,上世纪九十年代,他与外地来沪工作的刘某结婚。2011年,随着老城区改造,姜某一家居住的老公房被动迁,分到了位于浦东的三套动迁房及数十万元的安置款。2014年,二人离婚。之后,刘某向法院提出分家析产诉讼。
经浦东法院判决,三套安置房中的一套归刘某所有,同时,刘某应向姜某等支付补偿款四十余万元。姜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姜某却拒不搬出该房屋,期间还另娶王某为妻,并于去年年底生下了女儿。
为了讨回房屋,刘某无奈再次起诉姜某一家,要求其搬出房屋、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赔偿物业及租金损失,浦东法院判决支持了她的诉请。
判决生效后,姜某仍然以种种理由拒不迁出。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是执行法官的职责。但承办法官考虑到姜某家有幼儿的情况,并未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多次上门做工作,还向申请执行人刘某争取到一定的迁出时限,以便其搬离。但即便如此,姜某一家依然拒不搬出。
眼看姜某没有半点搬离的意思,刘某趁他外出之际,组织亲戚自行收回了房屋。得知房屋被前妻夺回,姜某一家大为不满。在他人怂恿下,夫妇俩带着只有11个月大的女儿来到执行局,把火气全撒到了法官身上,无理要求法官讨回房子,并让对方增加补偿金额。
法官反复对其做工作,明确告知此属无理要求。这时,荒唐的一幕出现了,姜某夫妇见要求得不到满足,把女儿扔下掉头就走,并扬言“没房子住,就让法院养孩子!”法官赶紧追上去,但二人已经扬长而去。
近日,浦东新区法院对姜某夫妇作出严肃处理,被执行人姜某被司法拘留十五日,姜某妻子王某因在哺乳期免于拘留,给予批评教育并具结悔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