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疫情下随地吐痰 成都城管开出多张罚单
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11日讯(记者 李丹)3月11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获悉,近几日,部分市民因违反《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随地吐痰,被当场出具处罚决定书,并处以罚款。
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时期,随地吐痰既不卫生,也不文明,还极易传染疾病。痰含有大量细菌、病毒、真菌等病原体,大多通过飞沫传播的呼吸系统疾病,通过痰液都可能进行传播。
一些随地吐痰者甚至在吐痰后会用脚踩一下,这种做法更是不可取。这样非但不会防止细菌传播,反而会因为增加了细菌、病毒与空气的接触面积,加快传播速度和范围。
2月19日下午,成都市城管委执法总队一支队三大队巡查至晋阳路千盛百货。广场上有一抽烟的男子,“啪”的一声,吐了一口痰,还特别用自己的脚去踩了踩!这位小哥哥以为自己乱吐痰行为“神不知鬼不觉”,结果被现场执法仪“拍”了一个正着!
执法总队依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当场下达《城市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处50元罚款。
无独有偶,前几天,在大悦城广场旁,一男子正站在路边吸烟,在吸完最后一口烟后,他随意将痰吐在地上,转身就“闪”。“闪”得是快,但依然被执勤的城管执法人员“抓住”。看到城管执法人员拿出了法律法规,吐痰的陈某态度端正,马上整改!
他拿出一张卫生纸,返回路边,将自己吐在地上的痰擦拭干净。随后,陈某向城管执法人员检讨了自己乱吐痰的不文明行为,面对50元的处罚也表示接受。“以后,我再也不乱吐痰了!”
在当下抗击疫情的重要时期,全国多个城市都对随地吐痰的现象进行了整治。随地乱吐痰不仅影响城市环境,更增加病毒传播风险,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醒市民,吐痰请用纸巾装,随手扔入垃圾箱,共同降低病毒传播风险,维护市民健康。
执法依据:
《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一)随地吐痰、便溺;
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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