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到2035年,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七部门:到2035年基本建成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
资料图:武汉肢残者呼吁社会给残疾人更多一些的关爱,让残疾人出行更方便。中新社发 张畅 摄
据交通部网站消息,交通部、住建部等七部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35年,覆盖全面、无缝衔接、安全舒适的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服务环境持续改善,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能够充分满足老年人、残疾人出行需要。
意见提到,当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约2.3亿人,残疾人8500多万人。为数量庞大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出行便利,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意见要求,到2020年,交通运输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无障碍出行服务水平、出行服务适老化水平和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无障碍交通设施设备不断满足出行需要,无障碍交通运输服务的“硬设施”和“软服务”持续优化,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增强。到2035年,覆盖全面、无缝衔接、安全舒适的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服务环境持续改善,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能够充分满足老年人、残疾人出行需要。
通知要求,加快无障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完善设施布局,加强无障碍建设和适老化改造,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各专项规划中,明确铁路、公路、水路(含港口)、民航、邮政、城市客运等各领域无障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重点任务和配套政策。加大建设改造力度。各地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含水路客运站,下同)、民用运输机场、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等,应落实相关标准规范。
通知要求,提升出行服务品质。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在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民用运输机场等人流密集场所为老年人、残疾人设立优先无障碍购票窗口、专用等候区域和绿色通道。在醒目位置设置老年人、残疾人等服务标志,鼓励采取专人全程陪护、预约定制服务、允许亲属接送站等措施,提供服务车、轮椅等便民辅助设备,保障行动不便乘客安全、便捷出行。引导老年人、残疾人合理安排出行计划,鼓励错峰出行,避免客流拥挤对行动不便乘客出行造成安全隐患。
通知要求,优化出行政策体系。积极争取对因用地原因无法进行无障碍环境改造的老旧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公交枢纽等项目优先立项审批,支持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积极争取城市人民政府对老年人、残疾人优惠乘车予以补贴补偿。研究制定出台导盲犬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等配套政策,保障持残疾人证、导盲犬工作证、动物健康免疫证明等相关证件的视障人士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完善交通运输场站、设施导盲犬服务配套制度建设。
通知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创新和优化无障碍出行服务提供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交通运输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拓宽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