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妇女儿童权益纠纷案件审判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之际,5月31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妇女儿童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纠纷案件审判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据统计,我省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民事案件主要集中在离婚、抚养等家事纠纷。2018年至2020年,全省法院审理离婚、抚养等案件分别为133799件、136531件和127297件。相关纠纷呈现明显特点,如女性劳动者诉求日益多样,农村妇女权益保障问题仍然突出,对于家庭暴力的司法规制有待完善,涉及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打工的妇女等特殊群体权益的保护需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坚持依法保护的原则、坚持积极推进的理念、坚持综合治理的思路,进一步加强专门审理家事案件的合议庭或家事法庭建设,努力推动建立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与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加强联动,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贡献了司法力量。在维护妇女儿童婚姻家庭权益方面,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诉权,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充分照顾女方和儿童权益,在审理继承案件时,依法保护妇女与男子同等的继承权,尤其是保护丧偶儿媳的继承权。认真贯彻《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通过司法判决,旗帜鲜明地对婚姻家庭领域中实施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儿童等损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反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弘扬良好道德风尚。在维护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及土地权益方面,严格适用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及司法解释,依法保护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加大案件调解力度,认真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等问题,更好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
维护妇女劳动权益方面,对用人单位因女职工生育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依法做好用人单位的工作,同时征求女职工意见,根据女职工意愿,责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或者依法支付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维护家庭稳定社会和谐方面,积极推动和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在全省各地试点基层法院部署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在城区法庭探索建立专门的家事法庭和少年法庭,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家事纠纷案件的“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此外建立家事调查制度、回访制度,通过调查走访学校、社区、亲戚朋友等方式查明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真正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发布会上还发布了申请人某县妇联与被申请人张某撤销监护人资格案、陈某与某培训机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宋某与刘某离婚纠纷案、张某与崔某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案、王某与徐某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纠纷案、崔某与周某甲、李某不当得利纠纷案等六起典型案例。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