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热心调解暖人心 送面锦旗表谢意
5月14日上午,邹平市长山镇后芽村村民杨某甲夫妻二人将一面书写“严格执法 热情服务”的锦旗送到邹平法院长山法庭姜道策法官和齐园园调解员手中,感动地说道:“真是太谢谢你们了,你们真是为民办事的好法官。”
杨某甲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原告。2011年10月22日,朱某夫妻二人向杨某甲借款30000元,约定利息为每月肆佰伍拾元,2013年8月25日,朱某夫妻二人再次向杨某甲借款20000元,约定利息为每月叁佰元。两笔借款均由朱某的连襟、原告杨某甲的同村村民杨某乙作担保人。后因杨某甲急需用钱,向借款人朱某夫妻二人多次催要借款未果,无奈将朱某夫妻二人及担保人杨某乙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50000元、借款利息19500元及后续利息。
法院收案后,该案承办法官和调解员考虑到曾在2019年调解过杨某甲与朱某夫妻的另外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但朱某夫妻二人未按时履行调解协议,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尚未执结,认为朱某夫妻达成调解协议后仍有可能不按时履行,杨某甲并不能及时收回借款,本着案结事了、节约诉讼成本的思路,将调解重点放在担保人杨某乙身上。起初杨某乙抵触情绪很大,认为其仅在借条上签了个名,自己没得到一分钱,让他还钱思想上想不通。承办法官和调解员通过耐心细致地给其讲解担保有关法律规定,让其明白担保人的含义及法律责任,并给其详细分析了调解解决的好处,最终杨某乙同意进行调解,并督促达成了调解协议。5月12日杨某乙代朱某夫妻一次性偿还杨某甲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1800元,杨某甲收到钱后申请撤回起诉。杨某甲拿回了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血汗钱,为表示感谢特意来到长山法庭给承办法官和调解员送上一面锦旗。
承办法官姜道策表示,有时调解一起案件比判决所耗费的精力和时间更多,但通过调解可以更好地缓和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和矛盾,特别是在经济纠纷案件中,既能减轻债务人负担,又能方便债权人及时维护权益,实现双赢的效果。下一步,将持续坚持“调解优先、能调尽调”原则,大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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